揪心!玻璃窗突然从天而降,6岁男童被砸中生命垂危
不知不觉
深圳已经下了整整一周的雨
虽然今早被“红暴”放了鸽子
但“橙色暴雨”“黄色大风”
这威力也不容小觑
虽然中午雨水稍作休息
但在暴雨大风的天气里
意外也更容易发生!!
今天(13日)上午
有读者爆料
有小孩在上学路上
被从头而降的窗户砸中!
到底发生了什么?
南都记者第一时间
赶往事发现场……
高楼玻璃窗坠落
男孩路过不幸被砸
周先生是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的业主,他告诉南都记者,早上9时许,他在家听到楼下一声巨响,发现3栋一整副窗户从楼上掉下,砸到正经过楼下的一个男童。
爆料者供图
周先生称,在家可以看到,应该是3栋一户住家的玻璃窗掉了下去,被砸到的孩子流了很多血,母亲则抱着孩子哭得撕心裂肺。
周先生看到这个情况就报警了,警方随后来到现场,孩子被紧急送往附近的深圳中医院。
爆料者供图
事发现场旁水果店的一名员工目击了早上事发过程,她告诉南都记者,早上天上还下着雨,在店里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大块窗户从高空落下,就看到一个小男孩被砸中,母亲抱着孩子痛哭。
视频监控画面
水果店的监控记录下了这一幕,南都记者在监控中看到,小男孩和母亲一起走在路上,突然一整块窗户掉了下来,完全砸在了小男孩身上,其母亲立马丢掉了伞,蹲在地上查看孩子伤势,情绪激动。
视频监控画面
南都记者直击现场
受伤孩子仍在抢救中
现场已经被围起来。
南都记者10时左右来到事发现场,看到事发地已经被警戒线围起,地上还有早上砸下来的玻璃渣及血迹,警方在现场维持秩序,周边还有不少业主在围观讨论。
11时左右,南都记者来到深圳市中医院,看到孩子在抢救室抢救,家属在门口等待,衣服上有多处血迹。截止12时,受伤的孩子仍在抢救。
受伤男童仍在抢救中。
南都记者在现场采访到陪同家属的老乡,其表示,受伤男童大概6岁左右,孩子到医院时呼吸就已经停止,目前靠呼吸机维持。12点半左右,该家属的老乡告诉南都记者,孩子准备转到儿童医院进行手术。
12时36分,受伤男童被送上救护车前往儿童医院进行救治。
这并非小区第一次掉玻璃窗
事发高楼。
小区业主周先生告诉南都记者,这已经不是小区第一次掉玻璃窗,之前曾发生过一次,当时所幸没砸到人。其称小区几位业主代表已经准备找物业交涉。
该小区物业管理处推送内容。
南都记者联系福田警方,回应称警方已介入,具体情况还在核实。
为孩子祈祷
希望平安无事
高空坠物杀伤力到底有多大?
有消防官兵做了个实验
消防官兵将一瓶矿泉水从6楼扔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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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砰”的一声巨响
石膏板一侧被砸掉了一大块
而矿泉水瓶也开裂了
☟
为了验证这不是偶然
消防官兵又将另一瓶矿泉水从6楼扔下
这一次矿泉水瞬间将石膏板中心砸穿
矿泉水瓶嵌在石膏板内
水瓶开裂
☟
连一个西红柿从5楼坠下
都可砸碎0.5厘米厚的玻璃
☟
……
如何避免高空坠物的伤害?
这些地方是高危地带
高空坠物主要有三个来源——
一是建筑物外墙以及广告牌、灯箱等;二是高层居民的随手丢弃物;三是阳台放置物。
✍ 也请经常检查一下你家中可能会出现脱落的放置物品或装饰物。
这些请关注
1.关注警示牌通告: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,注意查看绕行(千万不要靠近施工现场!千万不要靠近施工现场!千万不要靠近施工现场!)
2.尽量走内街: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,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,可增一分安全保障;
3.刮风下雨更要注意:刮大风和暴雨天气,是坠物的高峰期,走在路上更要小心观察;
4.购买人身意外险:如果经济条件允许,可购买意外保险。
高空坠物谁担责?
《侵权法》第85条规定了:“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《侵权法》第87条也说了: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
请注意两个法条中的用词“所有人”、“管理人”、“使用人”、“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”,其中包括了一楼和负一楼的使用人,甚至隔壁楼宇使用人也有可能担责!
南都君提醒:找不到具体责任人,并不是所有使用人都要担责,根据《侵权法》规定,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,可免除补偿责任。
请定期检查你的家!
查看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、外窗玻璃是否变形、破裂或发生松动、查阳台、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、阳台种植植物、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、外墙渗水情况。
南方都市报(nddaily)原创报道
南都记者 吴灵珊
部分内容综合于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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